再次疾呼:“一稿多投”是作者的合法权利!(附:26个允许“一稿多投”的SCI期刊)
一稿多投是指将同一篇稿件同时提交给两个或多个学术期刊。或者是在将稿件提交给某个学术期刊后,长时间未收到消息,就在该稿件仍在审稿状态时,把它提交给其他期刊。有人认为一稿多投不仅违反了投稿规范,还浪费了审稿人的时间。也有人认为一稿多投是作者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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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会通过系统后台发现“一稿多投”
一稿多投如今已经成为许多作者常用的投稿方式。针对这种情况,舆论大多对此持反对和谴责态度,认为这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出版资源,还破坏了出版社的正常出版秩序,属于不道德的学术行为。
有时稿子投了不同的学术期刊,会落在同一个审稿人手里,那么审稿人就有可能会把情况报告给期刊编辑。编辑在后台处理文章时是会发现端倪的,如果你一稿多投,编辑就会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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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拒稿邮件后再投,仍被认为是重复投稿?
目前大多数期刊采用投稿系统进行收稿。如果在被退稿后立即向其他期刊投稿,由于时间间隔过短,系统可能会判定为一稿多投。
现在几乎所有学术刊物都有这样的“投稿者须知”:若三个月(或六个月)未收到录用通知,可自行处理。核心期刊的编辑建议在退稿后等待15天再向其他期刊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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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稿多投”是作者的合法权利!
“一稿多投”一直被认为是不端的行为,但这个“规矩”是在纸质时代信息沟通不畅的情况下制定的,近年来有关取消这一观念的声音已不绝于耳!
仔细核查就会发现,这些反对“一稿多投”的声音几乎都来自于出版界的人士,而鲜有来自作者的附会。
詹启智的《一稿多投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一一兼论一稿多发后果的规制》一文,从法律和行政法规角度出发论证了一稿多投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
国际顶级期刊Nature 职业专栏(Nature Career Column)发表了葡萄牙学者Dritjon Gruda投稿,文章指出“一稿多投”不仅延误了科研工作的进程,还阻碍了科学信息的快速传播,学术期刊不应利用这项不合理的政策囤积投稿,“是时候废除‘一稿多投’禁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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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个可以进行“一稿多投”的SCI期刊



